• 留守儿童在流浪:“我不知道什么是家”
  • 时间:2017-10-12 来源: 点击:1877
  • 留守儿童在流浪:“我不知道什么是家”


    2015年6月29日,顺义光爱学校,15岁的于景群对陌生人,还是怀有戒备和不屑。新京报记者 侯少卿 摄


    留守儿童在流浪:“我不知道什么是家”


    2015年6月29日,顺义光爱学校,25岁的陆旭轩很珍惜现在的生活,他曾流浪多年,现在希望能学到一技之长,自食其力。新京报记者 侯少卿 摄

      “喂,是妈妈吗?我是轩轩,你在哪儿啊!”

      “我在广东。”

      “他们说你半年没有打生活费了,你在哪里啊,为什么打工那么多久也不回来?”

      “我要是不出去挣钱,谁养活我们,靠你吗?”

      和母亲的最后一次通话,18年过去了,陆旭轩忘不了。

      那是1997年,母亲离开四川老家打工整三年。

      这通电话之后,母亲消失在广东的打工潮里,音讯全无。陆旭轩也从一个留守儿童,开始了四处流浪的生活。

      25岁的陆旭轩成了中国早期留守儿童中的一员。二十年间,又有很多留守少年复制着他的流浪经历。于景群就是一个。

      “留守儿童正在成为流浪儿童新来源。”2008年,贵州大学研究生余丹对贵阳的流浪儿童做过研究,发现46%的流浪儿童是留守儿童或流动人口子女。

      “家”这个字,很多孩子还未懂得拥有,就已失去。

      出走

      “我不想让自己记得”

      从失去母亲开始,于景群就开始流浪了。

      2012年1月27日晚6时,12岁的于景群在专注地看着动画片。身后卧室里的母亲,渐渐失去了生命体征。

      “妈妈手脚冰凉,睁着眼半天都不眨一下,我试了试鼻息,开始是热的,很快就凉了。”他回忆。

      身患癌症晚期的妈妈走了,于景群找来姥姥,“他们把妈妈带走了,把妈妈碰过的、用过的东西都拿走了。”

      记忆突然强行中断在这里,“剩下的事你别问我,我都不记得了,我不想让自己记得”。

      此前,于景群跟着妈妈住在锦州老家,家境贫寒,从他记事起,父亲就去北京打工,“做保洁。”母亲去世后,他跟着父亲到了北京。

      于景群的父亲说,在北京,他没钱也没途径送儿子去上学,就把他留在望京附近的出租屋里,“白天上班时他还没起床,晚上十点多回来已经睡着了,沟通时间特别少”。

      没人管,于景群白天常跑出去玩,“在家时天天就在床上躺着不起来,吃饭就在床上吃”。

      父子之间,没有想象中的那种相依为命。至少在于景群的记忆里,爸爸常因小事打骂他。

      他尝试过理解父亲,“从小他没带过我,我知道他是刀子嘴豆腐心,每次打完都会买零食安慰我,可他一次比一次下手重,我怕了”。

      一次挨打后,于景群离家出走。他溜进一个小区,踹开一个地下室的大门,顺手拿走两件衣服,在小区蹦蹦床上睡了一夜。

      他开始了“没家”的生活。

      和于景群相比,陆旭轩在留守的童年,是有过幸福回忆的:爷爷很疼他。

      陆旭轩出生时患有“神经性马蹄足”,双脚向内翻,走路时双腿成X形,几乎没有劳动能力。

      幼年时父母离异,母亲出去打工,就再也没回来过。他也跟随父亲来到北京。

      可父亲已有新的家庭。六年间,陆旭轩住在爷爷奶奶家,“爷爷疼我,把我当长孙看,奶奶只把我当成包袱。”说这话时,他低下了头。

      他记得爷爷的好:定期给他零花钱,并买来课本,辅导他认字,六年里,陆旭轩学会的3000个汉字都是爷爷教的。

      奶奶会让他做家务,做得不好,陆旭轩就会挨打骂,2008年那个夏天,陆旭轩拿着爷爷给的十块零花钱,买回了最爱的恐怖小说看,被奶奶发现。奶奶追着他打,惹来爷爷大怒,老人又满屋追着奶奶打。

      这种场景也贯穿了他的童年和少年时代,这次,他决定离家出走了。“再待下去,不知道爷爷奶奶会发生什么事”。

      他舍不得爷爷,但觉得“出走是必然的。”

      流浪

      “那些鸡骨头好香啊”

      于景群皮肤黝黑,有点壮,最醒目的是两道粗眉,沉默时,像刚刚生完气。

      讲到流浪生活时,他的眉毛会扬起来。

      四块钱,是他离家时的全部资产。

      2012年12月,在望京随便搭上一辆公交,一路向南,下车,再换一路,到达了13公里外的十里堡。

      陌生的四处为家的世界。

      几天里,于景群摸清了附近地形:华堂商场一楼有电视看,但只能看到晚上十一点;麦当劳和肯德基可以睡觉,但要注意有几个不算友善的营业员。

      吃饭问题也在这里解决。有客人吃剩下的炸鸡,他就冲上去抓起来就嚼,“骨头里面还有肉,他们都不知道”。

      说到这儿时,他才露出同龄孩子常有的顽皮表情:张大嘴,模仿撕咬骨头的动作,“那些鸡骨头好香啊。”

      晚上睡觉的地方是两公里外的朝青汇小区,小区花园一角里有张长椅,晚上还算安静。

      于景群爱吃零食,标准还不低,“果冻一定要喜之郎的,薯片一定要罐装的”。他会去小区里捡瓶子卖,捡上几天,攒够五六十块钱,他就揣着钱去超市大采购。

      最奢侈的娱乐是去附近的黑网吧,不需要身份证登记的那种,他花几十块钱可以连续坐上12个小时。

      回忆这段流浪生活时,他不觉得这很艰辛。

      年长些的陆旭轩对流浪体会更深。

      旅游和流浪,同一座北京城,两种感觉。“96年跟我妈来北京玩时,觉得北京特大,哪儿都好,跑出来以后我就奇怪,这是北京吗?”

      他总会念叨极少主动联系他的母亲。

      流浪中的北京城,变得陌生。对他来说,自由得像监狱,“比监狱还监狱”,他强调。

      对于一个18岁的成年人来说,去饭店抢剩饭吃,绝非长久之计。

      2008年,没来得及游荡多久,陆旭轩就被带进了救助站。奥运会在即,街上已经没有了流浪汉的生存空间。

      救助站里的伙食让他受不了,“早饭是馒头和咸粥,中午就吃清水煮白菜,一棵大白菜能煮一锅。”

      他始终筹划着“飞越疯人院”。一天晚上,救助站外的护栏突然断了,他瞅准机会,从护栏钻了出来,一路狂奔。

      “那是08年8月,我又脏又臭。”怕自己上不了公交,他找到一户晾着衣服的人家,“捞起就走”。

      陆旭轩想办法上了回四川成都的火车:走投无路时,他唯一想到的出路,是回到家乡。

      生存

      没能抓住“养老”机会

      家乡没有亲人愿意接纳,回到四川的陆旭轩又一次进了救助站。

      幸运的是,在救助站,他获得了学电脑的机会。一年后,他掌握了一些电脑基本技术。

      本以为可以凭此找到一份工作。然而,没人需要一个半路出家的电脑进修学员。